课程所介绍小学科学的教学设计流程分为以下五个环节:1、从学科能力的角度解读课程目标;2、基于广义知识观的教学内容分析;3、根据教学内容陈述三维目标;4、围绕教学事件整合三维目标;5、评价三维目标实现程度。
我认为根据教学内容陈述三维目标这一环节是最难理解的。
第一、教学目标与教学目的混淆
教学目标只是对特定的教学活动起指导作用,由授课教师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在课堂教学设计时制定的绝大多数学生通过学习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它具有现实性、具体性和操作性,较多地体现了教学活动主体的要求,带有相当程度的自主性和自由度。而教学目的则是教学领域里为实现教育目的而提出的一种概括性的、总体的要求,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完成的任务,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和稳定性,体现了社会的意志和客观要求,是以指令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更多地带有强制性。教学目的是某一历史时期学校教学的规范,不容许随意变更,而教学目标则是一种策略,可以由教师根据需要加以调整、变更,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第二、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混淆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学目标是学生要达到的目标,而非教师要达到的目标。教师讲十遍、百遍,学生没有发生期望的变化,这种教学也是无效的。出现这种情形的主要原因是对完成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认识有误。
第三、表述目标的行为动词混淆
课程目标陈述基本方式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采用结果性目标的方式,即明确告诉人们学生的学习结果是什么,所采用的行为动词要求明确、可测量、可评价,主要应用于知识与技能领域,如识别、举例说明、说出等;二是采用体验性或表现性目标的方式,即描述学生自己的心理感受、体验或明确安排学生表现的机会,所采用的行为动词往往是体验性的、过程性的,主要应用于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领域,如制造声音,描述感受、阅读喜欢的作品,收藏喜欢的书籍等。然而,教师在陈述三维目标的时候,一方面,对知识与技能目标的陈述没有做到行为目标的要求,大量采用 “了解、知道、领会、理解、掌握、欣赏、喜欢”等内隐性动词;另一方面,在体验性目标和表现性目标的倡导下,普遍将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写成教学活动或学习活动,并热衷于使用“经历”、“反应”、“领悟”等含义模糊的词语。这主要是因为教师对表述目标的行为动词混淆不清。
最后,感谢国培给我这样一个难得的学习机会,感谢老师的精彩讲座,使我的教育教学水平有了很大提高。